由於一般生活廢水含有許多的微生物及污染物質,必需經過適當的處理後才可以使用,所以,在設置回收設施時場所有幾個部分是需要被考量的:
1.處理系統:
(1) 需具有完整的污水處理設施,所處理後的污水需達到法規規範的二級放流水標準。
(2) 若需要執行再生程序,則需有足夠的空間進行附加高級處理程序
2.輸配水系統:盡量簡化減少設置回收系統的複雜度及成本。
3.用水系統:再生系統能簡便且多元化,如沖廁、澆灌、景觀湖泊或其他用途,以增進水回收再利用的成效。
4.來源及去處:
(1) 需具有足夠的污水來源,可進行多量回收。
(2) 具有一定的再生水量,進行多元化使用。
5.其他特殊考量:
(1) 高缺水或水源不足地區
(2) 水源保護區
(3) 大量抽取地下水
(4) 敏感度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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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處理系統:
(1) 需具有完整的污水處理設施,所處理後的污水需達到法規規範的二級放流水標準。
(2) 若需要執行再生程序,則需有足夠的空間進行附加高級處理程序
2.輸配水系統:盡量簡化減少設置回收系統的複雜度及成本。
3.用水系統:再生系統能簡便且多元化,如沖廁、澆灌、景觀湖泊或其他用途,以增進水回收再利用的成效。
4.來源及去處:
(1) 需具有足夠的污水來源,可進行多量回收。
(2) 具有一定的再生水量,進行多元化使用。
5.其他特殊考量:
(1) 高缺水或水源不足地區
(2) 水源保護區
(3) 大量抽取地下水
(4) 敏感度高